稍有点模态味道的严格蕴涵系统S1 刘易斯逻辑之六

稍有点模态味道的严格蕴涵系统S1 刘易斯逻辑之六

在正式地讨论C.I.刘易斯严格蕴涵的时候,再来回味一下蕴涵这个“字眼”在人类知识领域的重要性,也许有点意思。英文的”if…,then…”,中文译为“如果…,那么…”,古希腊时代就曾经是哲学家讨论的热门议题。历史悠久的中国文字,同样有和这个连接词对应的字眼。意义最相近的,恐怕是墨子的“小故,有之不必然。大故,有之必然”之说矣。
墨经的两故,小故和大故,颇为类似于传统逻辑中,必要条件命题和充分条件命题。由此可知,我们关于蕴涵的语言追寻,不止西文,汉语言文字中也有几乎相通的表达式。但中国文化多意在经国治世,学以致用。西方文化则多玄想冥思,学以寻真。于是西方学者沿着三段论和实质蕴涵这条线,在19世纪中叶,恍然间从数学中找到了逻辑的灵感,建立起和数学联姻的现代逻辑。
墨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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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随着逻辑学科和信息科学的进一步发展,人们对于人类知识的构成,从符号和语言中找到了一种解释途径。
那就是,我们给这个世界的各种对象冠以名称的时候,这些有名有姓的东西就成为“数据”,相当于自然语言中的名词或者逻辑中的概念,这是知识大厦的基底。
当我们把数据和数据用关联性的语词连接,这些数据的组合就变成了“信息”,这相当于自然语言中的语句或者逻辑中的命题,这是知识大厦的砖瓦木石。
而当我们把信息再用另一类连接词连接起来的时候,这相当于自然语言中的语段或者语篇,逻辑中的推理或者导出,这就构成了知识。这相当于知识大厦中,数也数不清的存储各种不同知识的大大小小房间。
知识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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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所有那些连接信息的关系连接词,著名数学家克莱因有过一段评论,他说:

在命题之间最重要的一种关系是蕴涵,即一个命题的真强制着另一个命题的真。
(克莱因《数学:确定性的丧失》第221页)

这个说法后来又被人工智能的学者加塔罗提升到知识建构的高度,他把知识定义为:

知识=信息+关联。

然后特别强调,最基本,最重要的信息关联就是逻辑的蕴涵式:
“如果…,那么…。”(参见加塔罗《专家系统原理与编译》)

20世纪初,罗素《数学原理》中的实质蕴涵,立刻就提升到C.I.刘易斯《符号逻辑概览》中的严格蕴涵,这应该是从逻辑学者的角度对于蕴涵概念高度关注的典型实例。
那么,我们就来看看,刘易斯严格蕴涵的S1,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独特蕴涵?他何以从一个具有关联作用的连接词,联想到了一对经典的哲学范畴:可能与必然?

一、S1在C.I.刘易斯《符号逻辑》一书中的内容分布
上篇博文,我们给出了三套公设A,B,C。依据刘易斯对于S1的描述,他在《符号逻辑》一书中给出的严格蕴涵系统S1,出现在第六章“未解析命题的逻辑斯蒂演算”中。这一章的第1-6节中包含的以下几部分,就是S1的基本内容。
1、第1节中,第125页出现的公设11.1-11.7,也就是C.I.刘易斯提到的公设集合B中的B1-B7。
2、第1-4节中,也就是第123-166页中包含的所有定理。还包含第5节中用到T原则,而不是用T原则的省略而获得的所有定理。
3、这个系统虽然并未含有公设A集合中的A8,或者另一个传递原则,但是,它却含有在T原则形式下,可以运用A8作为推理原则而在第5节中获得的任何定理。
4、当公设B集合中的存在公设B9加到S1,S1就含有在第6节中给出的那些存在定理,这些定理不需要那个一致性公设B8。
可以看到,刘易斯的S1主要出自《符号逻辑》一书,系统序列不是按照时间排序,而是按照它选用什么公理,使用什么原则来安排的。
正是在这样一个S1中,实质蕴涵延续到了严格蕴涵,而严格蕴涵给它下定又的时候,哲学范畴“可能”派上了些许用场。

二、S1系统的基本骨架和定理证明
对实质蕴涵怪论的责难,引发出对于蕴涵概念带点哲学意味的思考。大概英国人麦克考尔,最先用必然和不可能性来描述现代逻辑视野中的蕴涵式。C.I.刘易斯也许受到过麦克考尔的启发,但经过长时间对于实质蕴涵问题的思考,他还是觉得,建立一个不同于实质蕴涵的新蕴涵概念,让我们对于蕴涵的理解回归到蕴涵的通常意义,并依据这种通常意义来建构命题演算,应该是完全可能的。这就如刘易斯自己所说:

发展一个依据蕴涵通常意义的命题演算,这个演算还包括与其通常意义同在的一致性关系,这是完全可能的。(刘易斯《符号逻辑》第122页)

虽然刘易斯建立的第一个严格蕴涵系统,是在他1918年的《符号逻辑概览》一书中。但该书中出现的严格蕴涵系统,后来被他命名为S3,我们在S2后再表。刘易斯在上述引文中提到的命题演算,不是按照时间排序的S3,而是我们现在讨论的S1。正如上节所示,这个S1,它散布在《符号逻辑》一书的整个第六章之中,其基本构件依据今天的逻辑常用符号,系统构件配置惯例,可以概略如下:

1、五个初始符号
1)命题变元:p,q,r,…,
2)否定:∼(并非),∼p可读作“非p”或者“p是假的”
3)逻辑乘:∧,(p∧q)可读作“p并且q”,或者“p真并且q真”
4)“自我一致性”或者“可能性”:◇(可能),◇p读作,“p是自我一致的”,或者“p是可能的”,如果◇之后带有多个命题,例如◇(p∧q),这既可以读作“(p∧q)是可能的”,也可以读作“p和q是一致的”
5)逻辑等值:,pq可读作p与q之间互为严格蕴涵。

2、三个定义
1)析取:∨(析取),(p∨q)=df ∼(∼p∧∼q)
2)严格蕴涵:>(严格蕴涵),(p>q)=df ∼◇(p∧∼q)
3)等价命题:(等价),(pq)=df (p==>q)∧(q==>p)

3、七个公理:以下公理1-7=前述公理集合B中的B1-B7
1)(p∧q)>(q∧p)严格蕴涵的交换律
2)(p∧q)
>p 严格蕴涵的合取分离式
3)p==>(p∧p)严格蕴涵的同命题合取叠加式
4)(p∧q)∧r > p∧(q∧r) 严格蕴涵的结合律
5)p
>∼(∼p)严格蕴涵的双重否定律
6)((p==>q)∧(q==>r))>(p>r)严格蕴涵的传递律
7)((p∧(p==>q))==>q 严格蕴涵的肯定前件式

4、四个转换规则
1)一致性替换规则
任意命题表达式p都可以被替换,只要对p的替换一致并且全面无遗漏。
2)严格等价替换
两个任意的等价表达式可以相互替换。
3)分别断定合取律
如果任意两个单独的命题,分别断定,则这两个分别断定的命题可以形成一个合取命题。
4)严格蕴涵分离规则
如果命题p被断定,严格蕴涵命题(p==>q)也被断定,那么该严格蕴涵被分离,命题q也被断定。(参见刘易斯《符号逻辑》第123-126页)

由以上四个部分构成的一个严格蕴涵系统,就是我们正在讨论的S1基本骨架。依托这个骨架,我们可以导出无数的S1定理。例如,刘易斯在严格蕴涵命题推演中使用的T原则,包含一系列涉及严格蕴涵的定理,这些定理大都运用传递律的公理6,三段论中最常用的一个关系,传递关系。其中的12.77就是其中最重要的一个定理。我们就以这个定理的证明为例,显示一下这个骨架的推演能力。
定理12.77 (((p==>q)∧((q∧r)>s)))>((p∧r)>s))
证明:
[1]((p
>q)∧(q==>r))>(p>r)(公理6 传递律)
[2](((r∧∼s)>∼q))∧(∼q>∼p)))>((r∧∼s)>∼p))(公理六和一致性替换规则)
[3]((p∧q)>r))((q∧∼r)>∼p))((p∧∼r)>∼q))(定理12.6)
[4] ((r∧∼s))
((∼s∧r))(定理12.15)
[5] ((r∧∼s)>∼q))((∼s∧r)>∼q))(转换规则2)
[6] 同理:((r∧∼s)
>∼p))((∼s∧r)>∼p))
[7] ((∼s∧r)>∼q))((q∧r)>s))(定理12.6)
[8] ((∼s∧r)
>∼p))((p∧r)>s))(定理12.6)
[9] ((∼q==>∼p))((p>q))(定理12.44)
[10] 将[7][8][9]右式替换[2]中相应等价式可得
[11] (((q∧r)>s))∧((p>q)))>((p∧r)>s))
[12] ((q∧r)>s))∧((p>q))((p>q))∧((q∧r)>s))
[13] 将[12]右式替换[11]中相应等价式可得
[14] (((p
>q))∧((q∧r)>s)))>((p∧r)==>s))
证毕

S1系统的建构,有许多可供讨论的问题。例如断定、替换、公式的资格审定、公理的设置、辅助符号先后的设定,定理证明的规范等等。在后来的模态S1描述中,这些问题的讨论使得S1更为完善。例如原来的7个公理,其中的公理5没有独立性,就在后来的S1系统中取消了。(参见Hughes and Cresswell《模态逻辑引论》)
以严格蕴涵作为基本符号的S1,还不是最早的模态系统。最早的现代模态系统,也许就是C.I刘易斯在《符号逻辑概览》中的S3。而在稍晚的1920年,波兰华沙学派的卢卡西维奇,就宣称他建立起三值的模态逻辑系统。(参见卢卡西维奇《亚里士多德的三段论》)
关于模态的思考,可以无尽地扩展你的视野。不过,这事情都得一步一步地做,如同俗语所说,这饭得一口一口地吃。我们还是回到原先设定的,对于S1-S5的理解来吧。
我们粗略勾勒了刘易斯S1的概貌,但可以发现,其中的严格蕴涵观念贯穿全系统,哲学模态好像隐藏在这个严格蕴涵的背后,整个系统好像没有什么模态味道似的。
刘易斯好像自己也感觉到这一点,他看得更彻底,不仅缺乏模态的味道,似乎也不是很好的严格蕴涵系统。刘易斯中意的严格蕴涵系统,不是S1,他更愿意把他构建的S2看作是对于严格蕴涵系统更好的表述。(参见刘易斯《符号逻辑》第178页)

三、有生命特征的模态逻辑
S1大概只能简略地了结到此了,这个不那么完善的S1,描述到这里,我想到了本篇前面关于知识的一个比喻。这个比喻把知识看作是一个大厦,一个还没有赋予生命特征的图书馆似的建筑。
但你在思考模态逻辑的初发阶段时,特别是想到这5个系统之间的递增关系,然后再想到整个模态系统的不断扩充延展的关系。你似乎看到了某种类似于生命的观念客体,知识好像不是一个建筑物,而是一棵永恒生长的生命之树。
模态逻辑的成长,好像就是这棵生命之树的一个缩影。从实质蕴涵进展到严格蕴涵,从S1延伸到S5,我们有关模态的观念,如同生命的一个细胞,一个组织或者一个器官的成长。而在观念的背后,还好像有着生命一样的基因。使得我们对于一个学科的理解,隐隐然存在着某种神圣、神秘和永恒。
知识生命之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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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过了S1,自然就是S2。且待下篇分解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