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对象设计原则

面向对象设计原则

单一职责原则

SRP:Single Responsibility Principle

一个类只负责一个功能领域的响应职责

面向对象设计原则

开闭原则

OCP : Open-Closed Principle

一个软件应当对扩展开放,对修改关闭,也就是说软件实体应该尽量在不修改原有代码的情况下进行扩展

面向对象设计原则

里氏替换原则

LSP : Liskov Substitution Principle

所有引用基类(父类)的地方必须能够透明的使用其子类的对象,也就是说子类可以扩展父类的功能,但不能改变父类原有的功能
面向对象设计原则

依赖倒置原则

DIP Dependency Inversion Principle

要针对接口编程,而不是针对实现编程

面向对象设计原则

接口隔离原则

ISP Interface Segregation Principle

使用多个专门的接口,而不是用单一的总的接口

面向对象设计原则

迪米特法则

LoD Law of Demeter

一个软件应当尽可能少的与其他实体发生相互作用

面向对象设计原则

合成复用原则

CRP Composite Reuse Principle

尽量使用对象组合,而不是继承达到复用的目的

面向对象设计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