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伦理与道德

1.个人隐私问题
个人隐私包括传统的个人隐私和现代个人数据。传统的个人隐私有姓名,出生年月,身份证编号,婚姻家庭,教育等。现代个人数据有用户名和密码,IP地址等。合理合法的隐私应受到保护。在计算机时代,隐私极易受到侵害,这最直接的影响就是公民的人身权利受到侵害,还可能给公民的物质和精神带来双重伤害,计算机隐私侵权行为还可能导致人们价值观、人生观的变化,引起伦理道德的崩溃,引发一系列网络社会和现实社会问题,不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因此公民懂得保护隐私尤为重要。但是保护隐私又是不易的,就算你刻意保护自己的隐私,个人隐私仍然可能在不知不觉中泄露。比如大学新生报到时为了找宿舍、舍友,便用微信关注公众号,把自己的部分身份信息给了该公众号。但是不久后在网上便传出了自己的照片以及身份信息。网络信息时代,即使没有黑客窃取你的相关信息,你的隐私依然可能会泄露。12306用户数据泄露事件足以说明这个问题,即使这个网站有很高的安全度。在大数据时代,人们可以通过大数据分析获取更多有用的数据,这样一旦你的部分隐私泄露,你的其他隐私也可能随之泄露。比如通过分析你的消费记录,可能获取你的癖好等信息。总之,在计算机网络时代,计算机隐私侵权行为不仅关系着人类的伦理道德,还影响着人们的价值观念、社会的长治久安。
2.计算机软件知识产权
IT伦理与道德
  软件(*及香港用语,*称作软体,英文:Software)是一系列按照特定顺序组织的计算机数据和指令的集合。软件知识产权是计算机软件人员对自己的研发成果依法享有的权利。知识产权是无形的劳动成果,计算机软件作为新兴学科,其发展速度惊人,更新换代极快,更需要对其进行保护。只有对其进行保护,才能激发开发人员的热情积极性,促进软件产业的发展,进而为社会创造更大的效益,促进社会的高速发展。由于软件知识产权的特殊性,国际上对其保护的法律法规还不是很健全,这样就很容易造成对软件的侵权。我们知道每一个软件都是开发人员高度智慧的结晶,每一个软件走到用户手中,都是经过程序员不断辛勤调试的结果,如果软件的代码与核心思想未经开发者允许而被人直接复制使用,那么侵权者可以不费吹灰之力谋求经济效益。这样不仅有违人类的伦理道德,而且这对开发者是多大的伤害,对开发者的创造性是多么大的打击,甚至计算机软件产业可能因此而停滞不前,进而影响经济的繁荣与发展。因此,对软件知识产权的保护迫在眉睫,除了道德舆论约束外,制定健全完善的软件保护法律势在必行。这既是社会发展、社会公平正义的需要,也是人类伦理道德的需要。
3.计算机病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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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脑病毒(Computer Virus)在《*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被明确定义,是指“编制者在计算机程序中插入的破坏计算机功能或者破坏数据,影响计算机使用并且能够自我复制的一组计算机指令或者程序代码”。计算机病毒的种类多种多样,有系统病毒、蠕虫病毒、木马病毒、黑客病毒、脚本病毒等。病毒种类不同,其对计算机的危害程度是大相径庭的。研制计算机病毒不仅有违科学研究中的的伦理与道德,而且轻者破坏计算机硬盘,消耗计算机内存以及磁盘空间,窃取用户隐私、机密文件,使公民的个人利益受损,重者对银行来说,可能**银行安全证书的限制,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对国家来说,可能使国家机密泄露,从而危及社会的安定。比如1998年由美国CORNELL大学研究生莫里斯编写的蠕虫计算机病毒,虽然并无恶意,但是在网络上大肆传播,美国6000多台计算机被病毒感染,使得数千台计算机停止运行,造成了网络的崩溃。此次事件中遭受攻击的包括5个计算机中心和拥有*合同的25万台计算机。这次病毒事件,计算机系统直接经济损失达9600万美元。由此可见,计算机病毒的破坏力是相当惊人的。总之,不管是无心还是有心为之,研制者都应受到法律的制裁,良心的拷问,伦理道德的谴责。
4.黑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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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客”一词是英文Hacker的音译。根据《牛津英语词典》的解释,黑客即,“利用自己在计算机方面的技术,设法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访问计算机文件或网络的人”。比如在2000年,绰号黑手党男孩、年仅15岁的黑客成功入侵包括雅虎、eBay和Amazon在内的大型网站服务器,使服务器无法向用户提供内容。黑客的行为是有违伦理与道德,对个人、社会、国家来说,危害也是极大的。黑客会无视良心的拷问,利用其高超的黑客技术,窃取你的银行账号以及密码信息,攻击你的计算机,窃取你的隐私;还可能入侵军事情报机关的内部网络,窃取军事机密,造成社会动荡,威胁国家安全。从对计算机的一无所知,最终成长为计算机世界的精英,不得不让人深思,黑客在成长过程中是否受到了良好的道德素质教育?难道对人才的培养只是注重了他是不是有天赋,而没有看重他的品德修养?如今各行各业都已经离不开计算机以及计算机网络,大学、企业、银行都是在计算机的支持下运行,还有电子货币、电子银行,在虚拟的网络世界,牵一发而动全身,如果未来出现越来越多的黑客,他们对网络世界穷起而攻之,那么面临崩溃瘫痪的恐怕不仅是网络世界,现实世界也会唇亡齿寒。在科学研究中、人才培养中,伦理与道德产生的作用绝对是举足轻重的。
5.人工智能
人工智能如今无处不在。从决定购买哪本书、订哪一班航班,到申请工作、获取银行贷款,我们生活的各个方面都与人工智能有着或多或少的联系。如今,这类事情主要由复杂的软件系统做决定。人工智能在过去几年中取得了巨大进展,有望从许多方面改善我们的生活。
近年来,人工智能的崛起已成了必然趋势。人工智能初创公司收到了大笔投资。许多现有的科技公司,如亚马逊、Facebook和微软等巨头,都已创建了研究实验室。可以毫不夸张地说,软件如今就代表着“人工智能”。
有些人预言,人工智能将掀起一场比因特网更加猛烈的变革。而至于机器带来的迅速变化将对人类产生怎样的影响,几乎所有科技人员都将道德伦理视为关注重点。
哈佛法学院网络法教授乔纳森·齐特林(Jonathan Zittrain)认为,随着计算机系统日趋复杂,人们或许将难以对人工智能系统进行密切监视。“随着我们的计算机系统越来越复杂、联系越来越紧密,人类的自主控制权也不断减少,这使我很担心。”他表示,“如果我们‘放手不管,忘到脑后”,不考虑道德伦理问题,计算机系统的演化或许会令我们懊悔不已。”
其他人也表达了同样的忧虑。“我们如何判断这些系统是否安全呢?”美国杜克大学人类与自主实验室主管米西·康明斯(Missy Cummings)指出。她曾是美国海军首批战斗机飞行员之一,如今是一名无人机专家。
人工智能需要受到监视,但具体做法尚不清楚。“目前我们还未就监视方法达成统一意见,”康明斯表示,“在缺乏系统测试的行业标准的情况下,这些技术很难得到大规模应用。”
但当今世界日新月异,监管机构往往落后一步。在刑事司法系统和医疗保健等重要领域,许多公司已经开始探索人工智能在假释和诊断等问题上的决策能力。但如果将决策权交予机器,我们就面临着失控的风险——这些系统真能在每起案例中做出正确的判断吗?
因此,社会需要更多的伦理学家。“公司当然会跟随市场潮流行事,这不是坏事,但我们不能指望他们负伦理责任。”麻省理工学院法律与伦理专家凯特·达尔林(Kate Darling)指出,“我们应当将监管措施落实到位。每当有新技术出现,我们都会开展这一讨论,研究应对策略。”
达尔林指出,谷歌等许多知名公司已经成立了伦理委员会,监控人工智能技术的研发和部署。但这一做法还应进一步普及。“我们无意阻止创新,但眼下也许我们就该成立这样的机构。”
有关谷歌伦理委员会的成员和工作细节,我们还知之甚少。但去年九月,Facebook、谷歌和亚马逊达成合作,旨在为人工智能为安全和隐私造成的挑战提出解决方案。一家名为OpenAI的组织致力于研发和推广造福全民的开源人工智能系统。“机器学习必须得到广泛研究,并通过公开出版物和开源代码传播,这样我们才能实现福利共享。”谷歌研究员诺维格指出。
为制定行业与伦理标准、充分了解当前面临的风险,需要伦理学家、科技人员和企业*共同参与。这一问题涉及如何驾驭人工智能、使人类更加擅长自己最拿手的领域。“我们更应关注如何利用相应技术帮助人类思考和决策、而非将人类取而代之。”齐特林指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