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设计原则
面向对象的设计,我们通常会涉及到两个元素:接口,类,及他们之间的协作关系。
对于接口的设计:需要考虑接口隔离原则
对于类的设计:需要考虑类本身的设计,需要考虑类的职责是否单一(单一职责原则);对于有继承关系的类设计,要注意子类是否改变父类的方法,目标是不要改变,子类应该只扩展父类的行为(里氏替换原则,开闭原则),这样才能把将来子类变化时产生的影响缩小到最小的范围。
对于协作关系的设计:做顶层的框架设计时,协作应该是接口之间发生关系,接口之间的调用(依赖倒置原则),当1个类需要和 其他类发生调用关系时,可以考虑增加1个中间者来转发调用关系(迪米特法则,不常用),缩小类更变影响的范围。
单一职责原则(Single Responsibility Principle)
定义:
一个类只负责一个功能领域的职责;换句话说,就一个类而言,应该只有一个引起它变化的原因。
注意:
- 职责扩散是单一职责的挑战,应在其扩散到不可控制之前进行代码重构。
- 只有在逻辑足够简单或者方法数量足够少,才能够违反单一职责
- 单一职责的优点主要是:降低类的复杂度,提高类的可读性和可维护性。
例子:
重构前:
重构后:
- 在CustomerDataChart中定义了多种功能,例如数据库连接、查询顾客、显示图标多个职责。
- 可以将其进行分解成三个类,分别负责不同的职责。
开闭原则(Open-Closed Principle)
定义:
软件实体应该对扩展开放,对修改关闭。
注意:
- 抽象化设计是开闭原则的关键:用抽象类构架框架,用实现扩展细节。
- 其它原则和设计模式的整体概括,该原则是主要目标。
例子:
重构前:
重构后:
- 先前使用type作为显示图类型的判断因子,如果新增一种图,则需要修改ChartDisplay类,违反了向修改封闭的原则。
- 重新构建一个抽象类AbstractChart类,所有图像显示都需继承实现抽象类,如果有新的显示类只需要扩展一个新类,而不需要修改ChartDisplay类,符合向扩展开放的原则。
- 这个重构同时也符合依赖倒置的原则,使客户端程序不需要依赖具体实现,而是依赖抽象。
- 但是这个重构需要客户端知道所有显示图像类。
里氏代换原则(Liskov Substitution Principle)
定义:
所有引用基类(父类)的地方必需能够透明地使用子类对象。
注意:
- 将一个基类替换成其子类,程序不会产生任何错误和异常;反之则不成立。
-
里氏代换原则要求不能破坏继承体系,具体表现在:
- 子类应该实现父类的所有抽象方法,不要覆盖父类的非抽象方法。
- 子类可以增加自己特有的方法。
- 当子类的方法重载父类的方法时,方法的前置条件(即方法的形参)要比父类方法的输入参数更宽松。
- 当子类的方法实现父类的抽象方法时,方法的后置条件(即方法的返回值)要比父类更严格。
例子:
重构前:
重构后:
- 重构前,有大量的代码重复,如果增加新的用户,则需要维护EmailSender。
- 重构后,利用里氏替换原则,能够使用Customer基类的地方,都可以替换为其子类,方便扩展。
依赖倒置原则(Dependency Inversion Principle)
定义:
抽象不依赖于细节,细节依赖于抽象,针对接口编程。
注意:
- 在程序代码中传递参数或者关联关系式,尽量引用高层的抽象层类。即:使用接口和抽象类进行变量生命、参数类型生命、方法返回类型生命以及数据类型的转换。
- 当一个对象和其它对象有依赖关系时,可以利用依赖注入的方法将类之间进行解耦。主要有三种:构造注入,Set方法和接口注入。
- 上述三个原则之间的关系:开闭是原则,里氏是基础,依赖倒置是手段。
参考资料:
深入理解依赖注入
例子:
重构前:
重构后:
- 重构前如果需要更改不同的DataConvertor就需要更改CustomerDAO的源码。
- 重构后可以直接利用配置文件指定哪个类,并不需要修改代码。
接口隔离原则(Interface Segregation Principle)
定义:
使用多个专门的接口,而不是使用功能复杂的单一接口。
注意:
- 控制接口的粒度,接口不能太小,如果太小会导致系统中接口泛滥,不利于维护;接口也不能太大,太大的接口将违背接口隔离原则,灵活性较差,使用起来很不方便。
例子:
重构前:
重构后:
合成复用原则(Composite Resuse Principle)
定义:
又称为组合/聚合复用原则(Composition/Aggregate Reuse Pinciple),尽量使用对象组合,而不是继承来达到复用的目的。
① 优点:
新对象存取成分对象的唯一方法是通过成分对象的接口;
这种复用是黑箱复用,因为成分对象的内部细节是新对象所看不见的;
这种复用支持包装;
这种复用所需的依赖较少;
每一个新的类可以将焦点集中在一个任务上;
这种复用可以在运行时动态进行,新对象可以使用合成/聚合关系将新的责任委派到合适的对象。
② 缺点:
通过这种方式复用建造的系统会有较多的对象需要管理。
继承复用
① 优点:
新的实现较为容易,因为基类的大部分功能可以通过继承关系自动进入派生类;
修改或扩展继承而来的实现较为容易。
② 缺点:
继承复用破坏包装,因为继承将基类的实现细节暴露给派生类,这种复用也称为白箱复用;如果基类的实现发生改变,那么派生类的实现也不得不发生改变;从基类继承而来的实现是静态的,不可能在运行时发生改变,不够灵活。
注意:
- 组合/聚合可以降低类之间的耦合度,并且不会暴漏类的具体实现细节,称为“黑箱复用”;如果是使用继承机型复用,则会将实现细节暴漏给子类,破会系统的封闭性,如果基类变化,子类也随之变化,不具有灵活性,称为“白箱复用”。
- 一般来说,如果两个类之间是"Has-A"关系,则使用组合/聚合;如果是"Is-A"关系,则使用继承。
例子:
重构前:
重构后:
迪米特法则
定义:
一个软件实体应当尽可能少地与其它实体发生相互作用。
注意:
-
可以直接相互的作用包括:
- 当前对象本身,this。
- 以参数形式传入到当前对象方法中的对象。
- 当前对象的成员对象。
- 如果当前对象的成员对象是一个集合,那么集合中的元素也都可以直接访问。
- 当前对象创建的对象。
- 如果其它对象有相互耦合的情况,尽量采用第三者来降低耦合。
例子:
重构前:
重构后:
- 重构前各个实体相互作用关系复杂,不利于项目维护。
- 重构后将所有实体的操作和调用信息都交由Mediator进行中转,利于软件功能扩展和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