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户收款的风险

某一食品店,用个人微信和个人支付宝收款,累积收了2800万款项,被税务局查到了之后,最后税务机关依法对其作出补缴税费,加收滞纳134.79万元,罚款705.71万元的处理决定。一旦被稽查,补缴税款是小事,还要缴纳大量的滞纳金和税务行政罚款,构成犯罪的,更是要承担刑事责任!对公司来讲,会被列入失信企业名单,对公司的经营会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对财务人员来讲,则可能会影响他的工作生涯。现在这个互联网的时代,做什么都要看信用,失信者寸步难行,守信者一路畅通!
私户收款的风险

【案例】

北京市通州区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向北京创四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主要内容如下:

通州国税稽查局对公司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李元兵在工商银行和兴业银行开立的个人账户进行检查,发现以上两个账户均是用于收取客户汇入的购货款。

处罚决定:

对公司少缴增值税377,286.46元、企业所得税101,515.75元分别处以0.5倍的罚款,金额合计239,401.11元。本来想“避税”,结果被追回税款不说,还倒贴了23.9万罚款,更重要的是影响以后的企业信用等级,得不偿失!

【案例启示】

1、个人账户大额和可疑交易银行税务将共享信息!

国办函[2017]84号这个重量级文件,明确了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税务机关、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机关以及国务院银行业、证券、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组成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工作组的工作思路。要求各部门发现异常,互相分享信息。之前税务掌握私人账户资金变动是非常困难的,现在变得越来越容易!

2、法人和公司账户频繁资金往来风险增大!

根据税收征管法规定,税务虽然有权查询个人和企业银行账户,但是程序和掌握的信息有限,执法力度往往打折扣。但是现如今,各地金融机构与税务、反洗钱机构合作势必加大,到时候,老板私人账户与公司对公户之间频繁的资金交易都将面临监控。

3、虚开发票路子彻底堵死!

目前主流的虚开发票的方式往往是高开发票扣除手续费后流回公司老板私人账户。以后这些异常的资金交易被监管之后,虚开发票的资金流水落石出!似乎虚开发票走到尽头!

4、公司偷税必然遭到严查!

公司偷税的一贯伎俩往往也是公司收入频繁流入老板个人账户,这样似乎天不知地不知的就偷税了!

税务和银行没有深度合作之前,似乎税务的稽查手段有限。但是现在税务局可以拿到银行的数据,就大体发现企业偷税的链条了!

漏税被严查,节税要合法

首先明确两个词的定义:

税收洼地:是指在特定的行政区域,在其税务管理辖区注册的企业通过区域性税收优惠、简化税收征管办法和税收地方留存返还等处理方法,实现企业税负降低的目标。

核定征收:是指由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情况,在正常生产经营条件下,对其生产的应税产品查实核定产量和销售额,然后依照税法规定的税率征收税款的征收方式。

节税实例:

以公司A为例,年利润为400万,是一般纳税人,正常缴税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100万,个人所得税60万,综合税率为40%。节税方法是通过在税收洼地注册个人独资企业,申请核定征收率10%,由于是个人独资企业,所以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进行核定征收,年应纳税额为40万,所以个人所得税为40万*30%-4.05万=7.95万,综合税率为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