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模式学习(2)设计原则
设计模式学习(2)设计原则
面向对象设计,为什么?
变化是复用的天敌,面向对象设计最大的优势就是抵御变化
对象是什么?
- 从语言实现层面来看,对象封装了代码和数据
- 从规格层面讲,对象是一系列可被使用的公共接口
- 从概念层面讲,对象是某种拥有责任的抽象
依赖倒置原则(DIP)
- 高层模块(稳定)不应该依赖于底层模块(变化)二者都应该依赖于抽象(稳定)
- 抽象(稳定)不应该依赖于实现细节(变化),实现细节应该依赖于抽象(稳定)
- 总结:(变化)应该依赖于(稳定),从而实现隔离变化
开发封闭原则(OCP)
- 对扩展开放,对更改封闭
- 类模块应该是可扩展,但是不可修改
单一职责原则(SRP)
- 一个类应该仅有一个引起它变化的原因
- 变化的方向隐含着类的责任
Liskov 替换原则(LSP)
- 子类必须能够替换它们的基类(IS-A)
- 继承表达类型抽象
接口隔离原则(ISP)
- 不应该强迫客户程序依赖它们不同的方法
- 接口应该小而完备
优先使用对象组合,而不是类继承
- 类继承通常为“白箱复用”,对象组合通常为“黑箱复用”
- 继承在某种程度上破坏了封装性,子类父类耦合度高
- 而对象组合则只是要求被组合的对象具有良好定义的接口,耦合度低。
封装变化点
使用封装来创建对象之间的分界层,让设计者可以在分界层一侧进行修改,而不会对另一侧产生不良的影响,从而实现层次间的松耦合。
针对接口编程,而不是针对实现编程
- 不将变量类型声明为某个特定的具体类,而是声明为某个接口
- 客户程序无需获知对象的具体类型,只需要知道对象所具有的接口
- 减少系统中个部分的依赖关系,从而实现“高内聚,松耦合”的类型设计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