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传输利润中心主数据
如何传输利润中心主数据
1. 定义利润中心
利润中心可以通过前台SAP easy access 菜单或后台spro菜单树创建,通过后台创建路径如下:
SPRO > 企业结构 > 定义 > 财务会计 > 定义利润中心
通过前台创建路径如下:
会计核算 > 控制 > 利润中心会计核算 > 主数据 > 利润中心 > 单个处理 > KE51 创建
事务码: KE51
2. 主数据
主数据可通过复制其他利润中心完成
特别注意,创建完利润中心后,系统并不会产生请求号,需要通过另外一种方式来传输
3. 传输
利润中心主数据包括利润中心、标准层次、利润中心组等,需要通过事务码0KEQ来创建,步骤如下:
步骤1:输入事务码 0KEQ;
步骤2:选择利润中心、标准层次和利润中心组;
步骤3:点击按钮”包含在请求上“;
步骤4:创建一个新的请求号;
步骤5:输入短描述并保存;
步骤6:点击绿色的钩;
步骤7:选择在第4步创建的请求;
步骤8:连按两次绿色的钩。
通过此方法传输后,才能保持不同系统的数据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