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变量和委托对象的区别(整理)
首先,通过加入event关键字,在编译的时候编译器会自动针对事件生成一个私有的字段(与此事件相关的委托),以及两个访问器方法,即add访问器方法以及remove访问器方法,用于对事件的注册及注销(对事件使用+=及-=操作时就是调用的这两个方法)。
我想你们的问题主要是,实际上声明一个委托类型的字段也可以实现这些功能。
实际上之所以采用event而不直接采用委托,实际上还是为了封装。可以设想一下,如果直接采用公共的委托字段,类型外部就可以对此字段进行直接的操作了,比如将其直接赋值为null。
而使用event关键字就可以保证对事件的操作仅限于add访问器方法以及remove访问器方法(即只能使用+=及-=)
event与delegate是C#中的两个关键字,在微软的例程中常见它们一起出现,那么他们之间有什么关系呢?
想看专业的解释就看:
.NET Famework SDK文档-〉参考-〉编译器和语言参考-〉C#-〉C#语言规范-〉10.7.1类似字段的事件
里面有详细的解释。
这里我想就编译时发生的事情做一下描述。
上面的参考中有一句:“引发一个事件”与“调用一个由该事件表示的委托”完全等效。
什么意思呢?
我觉得可以这样表述:事件的引发是通过调用委托实现的,而委托不仅仅可以用来实现事件的引发。
我写了下面一段测试代码,我们可以看看编译器到底对event做了些什么。
我们用ildasm工具打开生成的IL代码:
可以看到delegate abc实际上是从MulticastDelegate继承而来的一个类。
而在我们自己声明的thisevent事件、d()、e()方法之外,多出了一个thisevent字段和两个方法add_thisevent()、remove_thisevent()。
正如上面提到的那篇参考内描述的那样,一个事件的声明是可以转化为一个代理字段的声明加上添加、删除两种方法的事件操作。
我们查看thisevent事件的IL代码:
可以看到,实际上add_thisevent()与remove_thisevent()是包含在thisevent事件中的两个方法。
那么,这两个方法与delegate有什么关系呢?
我们看看add_thisevent()的IL代码:
反编译后如下:
而remove_thisevent()则是:
也就是说,实际上,添加一个事件的绑定,实际上就是向该事件表示的委托列表中添加一项委托。而取消一个事件的绑定,就是从委托列表中删除一项委托。
所以,对event的绑定都是通过在delegate列表中添加、删除项来实现的。
另外,需要注意的一点是:除了在event对象声明的类内部,event对象只能用在+=和-=的左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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