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应用带来机遇与便利 “越界”收集数据令人担忧
在以前互联网没有怎么发达的时候,数据的收集比现在难度要大得多,随着互联网的发展,数据收集的难度大大降低,而且数据的收集的成本也大大减少。这就是互联网给我们带来的大数据时代吧。
大数据的实际意义
其实数据一直就存在,但是以往网络不发达的时候,在数据收集、分析、挖掘方面要困难的多。但是随着网络不断的升级改造,加上科技的发展,现在数据的处理过程大大的缩短。而数据会给我们带来什么样的价值呢?这个事情不用说,大家心里都会很明白,掌握了数据就掌握了资源,有了数据资源不是你的做什么行业的,都会对你的有很大的帮助。用一个非常简单的例子,现在是移动互联网时代,大家把自己可以支配的时间都会用在手机上网上,假如一个人最近想买房子,他会在网上搜索相关的房产信息,大型的网站就会抓取这个信息。房地产公司要是掌握的这个人的最近的搜索数据对自己的房产信息广告进行精准投放。
上面是说的搜索数据会给商家带来一些用处,其实还有很多数据,医疗数据,医疗机构掌握的就是医疗数据,这种数据一是可以让医疗机构给我们病人带来精准的治疗方案,还能给我们相关政府的部门提供一些医疗上的政策的实施。比如通过现在的哪些病种的人最多,可以给我们的医保政策提供非常有力的数据支持。
还有我们日常生活的消费数据,这些数据是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的,因为消费数据不仅包括了我们的消费习惯还有我们的住址等等。这种数据的拥有方主要是一些电商平台,他们掌握了我们大量的消费数据。消费数据对于我们的商业来说是非常重要,掌握了消费数据,就可以在商业发展中占得先机。
“越界”收集用户数据现象令人担忧
在手机上打开一款新安装的旅游类APP,还未进入程序,启动页面上首先就接连跳出多项权限申请。然而,即使全部选择禁止,要想进一步使用该APP,在用户注册时必须一并同意其附带的《隐私政策》。细读这些条款不难发现,其在描述信息收集类别上不仅比较笼统,而且充斥大量技术专用名词。
2018年底,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的《100款APP个人信息收集与隐私政策测评报告》显示,10类100款APP中,多达91款APP列出的权限存在涉嫌“越界”过度收集用户个人信息的问题。特别是在有关隐私条款上,报告显示当前许多手机APP存在诸如隐私条款笼统不清,不主动向用户展示或展示内容晦涩冗长,没有为用户提供访问、更正、删除个人信息的途径,大量收集与所提供服务无直接关联的个人信息等典型问题。
“在我们对安卓手机APP的检测中,可能涉及获取的隐私权限包括读取位置信息、手机号码、联系人、通话记录,打开摄像头、使用话筒录音等共16项权限。”360公司安全专家介绍,通过连续几年对手机安全生态的跟踪研究显示,对“读取联系人”权限的申请占比从2017年的3.5%攀升至2018年的29.3%,同时2018年申请录音权限的APP数量则最多,有47%的APP申请用户手机的录音权限,较2017年的28.6%出现了较大增长。
收集个人信息的“边界”在哪里,什么样的行为又算是“越界”?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朱新力介绍,根据网络安全法确立的规则,网络运营者收集、使用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不得收集与其提供的服务无关的个人信息,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收集、使用个人信息,并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与用户的约定,处理其保存的个人信息。
制定与时代发展相适应的数据治理政策
打开手机上的导航软件,红色、黄色、绿色等标识出了每条道路的拥堵状况,整个城市交通状况一目了然,出行有了不错的参考;今天的人工智能也越来越聪明,智慧商业、智慧医疗、智慧城市等日新月异,正在迅速改变人们的生活——这些科技创新依赖对用户数据的海量收集。同时,在线购买机票时疑似出现的“大数据杀熟”,一旦搜索过某商品就会不断遭遇的“精准营销”,这背后站着的也是大数据。
“如今,数据已成为重要生产要素,我们需要制定与时代发展相适应的数据治理政策。”朱新力表示,数据安全治理涉及三个维度,包括个体层面的隐私保护,产业层面的科技竞争、创新和发展,以及国家层面的数据安全和全球数字竞争力。
“数据采集并不是数据安全和隐私侵害的‘原罪’,近年来诸如徐玉玉电信诈骗案等社会热点,暴露出数据安全能力薄弱是数据泄露和隐私侵害的重要原因。”朱新力认为,应当扩大数据拥有者的责任边界,规定在数据共享、转移、交易中,数据拥有者应保证数据接受者具备足够的数据安全能力、履行同等的保护义务,确保数据流通全过程的安全,并借以提高整个行业的保护水平。
华东政法大学数据法律研究中心主任高富平教授认为,对个人数据保护的正当性不是个人提供或创制了个人数据,而是因为这些数据与个人有联系。“当今社会,个人数据保护已经成为共识,在保护个人权利前提下利用数据成为数据驱动型经济最基本的制度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