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构造博客——关于一道复习题的思考

软件构造博客——关于一道复习题的思考

近日复习的过程中,同学给我发了这样的一道题:

软件构造博客——关于一道复习题的思考

问题的C选项很有趣,一个不可变的类是否可以派生出可变的类?

单纯看答案,其实很简单:当然不行。如果不可变的类派生了一个可变的子类,那么就一定会违反Liskov原则。

我们讨论的关键点在于这个说法:
软件构造博客——关于一道复习题的思考

按照这个说法,一个不可变的类是不可继承的。我从我自己的角度想了一下。为什么要这么说?是因为防止子类修改了某个对象,向上转型以父类的形式传递。

我之前提出了一个观点,那就是,如果我们声明子类的时候,显性的说明该子类为一个不可变类型,那么其父类就应该可以实现继承。但是这个观点最后是有问题的。当客户端选择派生一个可变类,那么客户端就可以通过向上转型来修改父类,而这确实违反了父类的要求。因此,由这道题,我们得到了一个更加重要的结论:不可变类是不可被继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