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super、this、抽象类
继承(extends)
顶层父类Object类,所有的类默认继承Object
定义:
就是子类继承父类的属性和行为,使得子类具有与父类相同的属性、相同的行为,子类可以直接访问父类中的非私有的属性和行为
子类是基于父类的功能和属性进一步
继承优点:
提高代码的复用性
类与类之间产生了关系,是多态的前提
格式:
继承后的特点
成员变量、属性
成员变量不重名(子父类不重名)
子类父类中出现不重名的成员变量,访问没有影响
子类父类中出现重名的成员变量,需要用super、this区分
super修饰父类成员变量,this修饰当前
成员方法
子类父类中出现不重名的成员方法,调用没有影响
子类父类中出现重名的成员方法,叫方法重写
方法重写:
子类中出现与父类一模一样的方法时(返回值类型,方法名和参数列表都相同)
会出现覆盖效果,也称为重写或者复写
重写的特点:
声明不变,重新实现(方法体中的逻辑重新写)
方法重载与方法重写:
重载:
同类同名不同参
发生在同一个类中,方法名相同、参数列表不相同和返回值没有关系
重写:
在子类中和父类相同声明的方法
发生在子父类中,必须有继承关系;返回值相同、方法名相同、参数列表相同
子父类中的方法一模一样
构造方法:
在继承方法中的特点:
构造方法不继承;构造方法的名字与类名是一致的,所有子类无法继承父类的构造方法
构造对象时父类实例化优先初始化;构造方法的作用是初始化成员变量的, 在创建子类对象的时候会先初始化父类的成员表量, 后初始化子类的成员变量. 在代码中的表现是当执行子类构造方法后, 子类构造方法一定会首先调用父类构造方法;在子类的构造方法中默认有一个super() ,表示调用父类的构造方法,父类成员变量初始化后,才可以给子类使用
super和this的含义
super :代表父类成员的存储空间标识
this :代表子类成员的存储空间标识
注意:
super 和 this 都在堆中同一个对象空间中.也就意味着, 首地址是一样得.
super和this的用法
继承的特点
只支持单继承,不支持多继承
支持多层继承(继承体系)
一个子类的父类是唯一的,单是一个父类可以有多个子类
抽象类
父类中的方法,被它的子类们重写,子类各自的实现都不尽相同。此时父类的方法中只有方法的声明有意义,而方法主体则没有存在的意义了。既然方法体没有意义,就把它舍弃. 把没有方法主体的方法称为抽象方法。包含抽象方法的类就是抽象类。
定义:
抽象方法:没有方法体的方法
抽象类:包含抽象方法的类
抽象方法:
使用abstract关键字修饰方法,该方法就成了抽象方法,抽象方法只包含一个方法名
而没有方法体
格式:
抽象类:
一个类包含抽象方法,那么这个类必须是抽象类
格式:
抽象的使用
抽象类不能创建对象,如果创建,编译无法通过而报错。只能创建其非抽象子类的对象
抽象类中,可以有构造方法,是供子类创建对象时,初始化父类成员使用的
抽象类中,不一定包含抽象方法,但是有抽象方法的类必定是抽象类。抽象类中可以包含其他的成员方法
抽象类的子类,必须重写抽象父类中所有的抽象方法,否则,编译无法通过而报错。除非该子类也是抽象类
抽象方法一定不能是静态方法